勞動部推動縮短工時,去年底送出勞基法修法草案,正常工時將減為每週四十小時(即週休二日),但雇主不得以工時縮減為由削減工資。此外,若企業違法取消每七天應有一天例休,除罰鍰、加倍發工資,也須在七天內給予補假。

勞動部強調,草案已在上月卅日送行政院,希望趕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通過,於二○一六年起全面實施。

方案已送政院 拚立院下個會期通過

勞動部說明,現行正常工時為每兩週八十四小時,預計減為每週四十小時,每月加班上限將增至六十小時。至於有企業界反映希望訂為每兩週八十小時,以利彈性運用,則因勞基法中已有兩週內工作總時數不變的原則下,雇主可改變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的變形工時規定,不必疊床架屋。

由於出勤紀錄影響勞雇雙方權益,企業須保存勞工出勤紀錄至少五年,否則要重罰九萬元以上、四十五萬元以下。

雇主也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,以供勞工核算是否短付工資。所以,如果加班,要註明有多少時數是加發三分之一工資?多少是加發三分之二?有哪些是休假日出勤加倍?

勞動部強調,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天應有一天例休,只有少數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可彈性調整,否則只有遇到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,才能要求在例休日上班,若只是為了趕工停休就違法,過去也已經以函釋要求公司應加發一天工資;這次修法除了納入母法,另追加可在工作結束後七天內再補假休息。

「台灣勞工陣線」等團體昨日則到勞動部外陳情,呼籲立即全面週休二日,且應落實休假。指台灣總工時過長,二○一三年平均高達二一二四小時,高工時沒帶來高工資或高經濟成長,過勞死層出不窮,廿四小時輪班造成生理時鐘大亂,服務業工時長、休假不規律。

勞團主張,法定勞工週休二日、廢除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「責任制」後門條款、提高加班費,並比照日、韓增加刑責、消滅變形工時輪班制、落實特休假。他們宣示發動「終結過勞行動年」,要將台灣勞工總工時降到每年二千小時以下。

勞動部回應,由於工作型態多變,縮減每週正常工時至四十小時後,休假自然會增加,不必硬性規定每週例休兩天,也可能休三天。此外,加班費給付違法已採罰鍰處分,目前不考慮採取徒刑或拘役。

出處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5%A8%E9%9D%A2%E9%80%B1%E4%BC%91%E4%BA%8C%E6%97%A5-%E6%98%8E%E5%B9%B4%E5%AF%A6%E6%96%BD%E6%9C%89%E6%9C%9B-221047715.html

 

期權不限口數,大台○○,小台○○,選擇權○○,證券電子下單手續費一律2.5折,按我馬上為您服務~(索引:大昌、大昌證券、開戶、週選擇權、期貨、證券、大台、小台、選擇權、權證手續費、當沖、程式交易、優惠手續費、現股當沖)

 

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樹林分公司

營業員:林鈺涓

聯絡電話(02)2675-6088分機:316

手機:0918-339121

E-mail: lin26685685@gmail.com

Blog: http://blog.xuite.net/chuan26756138/blog

     http://chuan26756138.pixnet.net/blog

公司地址: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111

99年金管證總字第0054

 系統下單有一定風險,請交易人參考並特別留意控管!

委任期貨商: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昌證券林子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