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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挺「加薪四法」 將從1,700家上市櫃公司著手 估300萬勞工受惠

勞動部長陳雄文昨(9)日表示,針對立委提案把企業若有盈餘應分配給勞工,從「宣示性」規定轉為「強制性」樂觀其成,首波將從1,700家上市櫃公司開始。

 

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(9)日進行「加薪四法」專題報告,討論包括公司法、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、工廠法、勞動基準法涉及員工加薪的相關條文。

陳雄文說,有關企業獲利分配,全球各國皆訂有宣示性條文,但沒有真正訂罰則。勞動部立場支持宣示性條文變成強制性條文。

陳雄文並指出,企業利潤分配勞工相關修法,初步僅著重上市櫃公司,主因是上市櫃公司財報較為透明,開始執行較明確、容易。若一開始就納入所有企業,會出現執行上的問題。

他預計,一旦實施強制性規範,全國將有約三分之一的勞工,也就是約300萬勞工受惠。

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認為,從上市櫃公司著手執行較容易,但更重要的是其他更多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廣大勞工。依公司法,即便小公司也應有清楚的財報與會計準則,故不認為會有執行上的困難。

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則指出,若規範太嚴,會傷害到企業經營的自主性,重點在於「獲利」如何界定;若企業想閃躲「棒子」,就會做出小動作,例如購置機器設備讓獲利減少。這牽涉到企業規模與資本、勞工密集度,生產要素投入的不同,因此「胡蘿蔔」與「棒子」如何拿捏還要多評估。

學者:要找對的方向 別只肥了主管

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,全面周休二日是國際趨勢,也是馬英九總統競選承諾,但勞動部推動時點剛好跟藍營立委推動「加薪四法」撞上,二者都會增加雇主成本。

針對加薪四法,辛炳隆認為,不論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供的「加薪享租稅減免」,或是立委提案強制企業提「利潤分享計畫」,二者都沒有處理最核心的議題就是加薪對象,是否該排除經理人與技術勞工。

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成之約也認為,修法應思考加薪分配對象會是誰,以及非上市上櫃公司如何分配盈餘給員工等兩大方向。

辛炳隆認為,擁有核心技術的技術勞工與經理人,雇主本來就會幫他們調薪,薪資凍漲的是廣大的非技術勞工,「政府既然要介入勞動市場,就要找到對的方向,如果加薪四法實施結果,還是只加到薪資很高的高階主管人員,那對目前基層員工低薪現象將毫無幫助」。

成之約說,台灣目前問題是基層員工薪水偏低,就算要強制分紅給員工,要思考是加給誰。如果只明定比例,恐怕企業加薪只給少部分核心、管理階層等「值得加薪」員工,而不是加給廣大基層人員,低薪結構沒改善,反倒擴大薪資差距。

其次,工廠法規定,企業有盈餘應給員工獎金與分配盈餘的規定,若只是宣示性質,則與現行作法無異,但若成為強制性規定,有可能對公司治理造成干擾,辛炳隆說,過去有些上市公司最為人詬病的,是公司高階主管領巨額分紅,股東卻沒分到股息,該法令有可能成為經理人自肥工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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